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,推动绿色发展,改善空气质量,保障公众健康,广东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。该条例旨在通过科学、系统、严格的措施,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水平,构建蓝天白云、清新空气的生态环境。
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自实施以来,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、强化污染源监管、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主体责任,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,形成了覆盖工业排放、交通污染、扬尘控制、生活面源等领域的全链条治理体系。
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,条例严格限制高污染、高能耗行业的发展,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颗粒物的管控,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。同时,鼓励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和先进环保技术,提升生产过程的绿色化水平。
针对移动源污染,条例加强了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,推广新能源汽车,优化公共交通结构,降低燃油车使用强度。此外,还对非道路移动机械、船舶等进行规范管理,全面削减交通领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。
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,条例强化了建筑施工、道路运输、裸露地面等环节的监管,要求施工单位落实“六个百分百”标准,加大洒水降尘频次,有效减少扬尘污染。同时,推进城市绿化建设,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的固碳释氧能力。
生活污染方面,条例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,限制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,推广绿色生活方式。通过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环保意识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。
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的实施,不仅为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制度保障,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未来,广东省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,不断完善政策体系,强化执法监督,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,努力实现“蓝天常在、空气常新”的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