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保密法实施日期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(以下简称“保密法”)是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方面的重要法律之一,其实施日期对于了解该法律的适用范围、执行依据以及相关责任具有重要意义。以下是对保密法实施日期及相关信息的总结。
一、保密法实施日期概述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自1988年9月5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并于198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系统规范国家秘密管理的法律,标志着我国在保密工作方面的制度化、法治化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保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需求,2010年4月29日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〉的决定》,对原法进行了修订。修订后的保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,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界定、管理、法律责任等内容,强化了对泄密行为的防范和惩治。
二、保密法实施日期对照表
| 项目 | 内容 |
| 法律名称 |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|
| 初次通过时间 | 1988年9月5日 |
| 初次实施时间 | 1989年5月1日 |
| 修订通过时间 | 2010年4月29日 |
| 修订后实施时间 | 2010年10月1日 |
| 现行版本 | 2010年修订版 |
| 主要目的 | 规范国家秘密管理,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|
三、总结
保密法的实施日期不仅是法律生效的时间节点,更是国家在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方面不断进步的体现。从1989年的首次实施到2010年的全面修订,法律内容不断更新,以适应新时代下的保密需求。对于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而言,了解并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,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。
通过上述表格与文字结合的方式,可以更清晰地掌握保密法的实施时间及背景信息,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。


